【黃官敢言】(EP05)司法覆核為何數量暴增? 黃汝榮:法庭唯我獨尊 自視權力等同中央

香港自回歸後,司法覆核案件數量大幅度攀升,由1997年的112宗增加至去年(2019年)接近4,000宗,可見司法覆核被濫用。退休法官黃汝榮指出,法庭樂見大量司法覆核案件,甚至是「來者不拒」,原因在於這類案件越多,法庭的地位和權力越高。久而久之,行政、立法、公營機構都不敢得罪法庭,更盡力拉攏和討好司法機關,導致司法機關養成唯我獨尊,自視為不可被批評的機構,甚至自視權力之大等同中央。

黃汝榮解釋,如果司法覆核無被濫用,的確會對社會有良好影響;但不當的司法覆核,對政府的施政策略可以做成極大破壞。當行政、立法和政府轄下的公營機構在政策上作出某些決定,而市民有不滿的時候,可以透過司法覆核這個途徑挑戰,而誰勝誰負,操縱於法庭手中。

於是,行政、立法、公營機構不少官員不但不敢得罪法庭,遇到司法機構處事不公、運作欠缺透明度、胡亂判案、顛倒是非的情況,亦噤若寒蟬,避免得罪法庭之餘,更盡力拉攏和討好司法機關。當司法機關受到行政、立法官員不斷阿諛奉承,久而久之,法庭自然覺得自己的權力遠遠凌駕於行政、立法機構之上,甚至自視權力之大等同中央,唯我獨尊,不可被批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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